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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出台金融十条措施 促进自贸试验区发展

  近日,呼和浩特市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正式印发《中国(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立足片区产业基础与区位优势推出十项硬招实招,以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提升中国(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跨境金融开放能级。

  此次出台的《十条措施》亮点突出、靶向精准,针对呼和浩特市跨境结算效率与先进地区差距明显、轻资产外贸企业融资面临瓶颈、服务自贸区生态的特色金融业态发展不足等难点问题,围绕跨境结算便利、全链条融资、服务保障三大领域靶向施策。

  在跨境结算便利方面,简化跨境贸易外汇结算手续,推广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等创新工具,打通中蒙跨境移动支付路径,鼓励实行本外币合一账户管理,便利跨国企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为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在全链条融资方面,统筹多部门搭建股、贷、债、保联动的融资保障体系,争取“投贷联动”支持新能源、算力等重点产业,拓展出口信用保险和保单融资服务,推广运输单证物权化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仓单、订单等开展外贸企业特色创新服务,大力培育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提升“政银保担”四方分险的普惠金融支持,多维度满足自贸区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在服务保障方面,引导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专营分支机构,优化片区内网点布局;升级“首府金服云平台”自贸区专栏,归集海关、税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政务数据,为外贸企业融资增信“精准画像”。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委金融办将会同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统筹各方力量,以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精准化服务为抓手,全力推动《十条措施》早落地、早见效。

  (据青橙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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