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8月起,个人贷款息费将告别“糊涂账”!

  新华社消息  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将迎来新变化——贷款人要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准确完整反映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使个贷各项息费告别“糊涂账”,真正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今年3月对外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自8月起,将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个贷业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业务息费乱象时有发生。其中,个人贷款息费披露不到位、不规范,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力是重要诱因。今年5月就有金融消费者投诉反映,网贷平台及融资担保公司在为其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未醒目、清晰披露担保费率、担保范围等核心信息,担保费未计入借款综合年化利率。消费者后续核算才发现,借款利息、担保费及其他服务费用的真实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6%,远超24%的“红线”。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问题一方面会增加借款人融资成本,干扰金融惠民政策和利率政策传导,削弱金融服务质效;另一方面会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易引发金融纠纷。

  即将施行的规定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同时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新规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从3月对外发布,到8月正式施行,政策预留了4个多月的实施准备时间,让贷款人及其相关合作机构更好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政策培训等。8月起,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张千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亮丽内蒙古
   第03版:金三角
   第04版:关注
   第05版:天下
   第06版:广告
   第07版:健康/广告
   第08版:体坛
8月起,个人贷款息费将告别“糊涂账”!
纳凉玩耍
美媒披露:特朗普缘何暂缓扩大对伊作战规模
注意!吃完感冒灵先别开车
◎数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