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明确,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开展风险评估,当重要数据的安全状态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带来数据安全风险时,还需针对变动部分及时开展专项评估,网络数据处理主体既可自行组织风险评估,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常态化的风险排查,能够提前识别数据泄露、违规外流等隐患;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数据安全风险,责任主体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快速处置,防范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欧中洪介绍称,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就相当于给企业、平台手里的数据做定期体检。数据用得越多,泄露、滥用的风险也就越大。开展风险评估,就是把风险前移,防患于未然,既保障国家重要数据安全,也守护普通老百姓的个人信息安全。
大家的生活已经和网络密不可分,衣食住行产生的大量个人数据也都被各类平台收集、存储。《办法》施行后,个人信息会更加安全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丁晓东介绍,个人信息属于网络数据的核心组成部分,《办法》要求对网络数据安全进行评估,实际上涵盖个人信息从收集、存储、使用,到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全链条,这样个人信息处理环节中的每个节点所可能产生的风险,都能得到有效管控。
专家也提醒,个人信息保护涉及多领域、多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需要各方协同发力。风险评估加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一道重要防线,但后续的执行、监督和救济同样不可或缺。(据央视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