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事关孩子健康!4项新规11月起实施

  教室采光和照明有硬指标
  11月起,4项与孩子健康息息相关的新规将正式实施,进一步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让儿童友好理念落到实处。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日益突出,并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明确了教室采光均匀度、蓝光、频闪等硬指标,为学生营造明亮、舒适、安全的学习光环境,护航孩子的“光”彩未来。

  ●适用场所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美术教室等教学用房都在范围内。

  ●自然采光新要求

  单侧采光教室:光线宜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减少书写时手影遮挡书本;

  双侧采光教室:优先以学生座位左侧方向作为主要采光面;

  南外廊北教室: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对教室窗地面积比(新建)、采光系数、玻璃颜色透射指数设置统一要求;

  教室墙面、顶棚优先选用白色或浅色材质,减少反光、眩光带来的视觉干扰。

  ●人工照明全面升级

  标准不仅满足基础照明需求,更注重灯光的舒适度、稳定性与安全性。

  要求教室内整体亮度尽量均衡,缩小前后排的明暗差距,减轻孩子长时间读写带来的用眼负担。

  教室照明灯具的色温、显色性能需符合新版标准要求,灯光冷暖适中、色彩还原准确,不会出现偏黄、偏蓝的失真情况。

  教室一般照明灯具的蓝光危险组别,需达到RG0豁免级。

  严格管控灯光频闪波动,消除肉眼不易察觉的光线闪烁问题。

  《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为规范》

  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业规范提质。让孩子在规范、安全的环境中快乐运动,收获健康、自信和快乐。

  ●场地设施要求

  棋牌类项目每班次的人均培训面积≥3㎡;其余体育项目人均培训面积≥5㎡。中小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后,可依规开放体育场地,遴选合规机构提供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

  ●课程与班级配比要求

  课程匹配参训孩子的年龄、身体状况、身心发育规律与运动能力,建立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落实运动伤害防护措施。

  班级人数硬性标准:普通班次每班次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高危体育项目:每班次不超过20人,应当配备1名以上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急救证书的救护人员。

  ●从业人员(教练)硬性规定

  执教人员应至少持有以下其中一类证书: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与青少年体育培训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书。

  以下人员严禁录用:存在性侵害、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处于行业禁业期人员;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收费、合同管理

  收费标准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对外公示,对预收费有着严格规定。

  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必须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课程退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承担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机构,面向自愿长训、定向培养学员可签订长期委托培训协议,协议需要报属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招生宣传应当实事求是,杜绝虚假宣传。

  连锁经营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预收费管理相关规定。

  《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

  我国首个儿童用品全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6523-2025《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是基于各类儿童用品的共性风险而确定的基本安全要求。新标准没有替代儿童玩具、儿童自行车原有的标准,而是补齐了小众儿童用品“无强制安全要求”的空白,从划伤、窒息等物理风险,到化学物质污染,为孩子们的快乐童年保驾护航。

  ●适用产品品类

  标准覆盖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等所用的产品,赠品、试用装也包含在内。儿童药品、化妆品、食品、游乐设施、体育设施、教学用具、医疗器械、烟花爆竹则不适用此标准。

  ●结构安全要求

  标准要求3岁以下儿童的用品,不允许存在能摸到的危险锐利边缘、锐利尖端;

  3~8岁的儿童用品如果因为功能必须带尖(比如铅笔笔尖),必须配上清晰警示语;

  产品上的小孔、缝隙,要防止夹手、卡手指;

  可拆卸小零件不能轻易脱落,避免孩子误吞窒息;

  配套的绳带类部件,长度必须严格限制,防止缠绕孩子颈部,避免窒息、勒伤。

  ●材料安全要求

  标准对可迁移重金属、增塑剂、甲醛等7大类有害化学物质划定严格限量。带有刺鼻难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上市销售。

  《玩具安全》

  近年来,我国的玩具产业规模不断提升、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但同时一些不符合标准、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隐患的劣质玩具出现,也带来负面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对GB 6675.1至GB 6675.4《玩具安全》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进一步规范玩具产业发展。

  ●关键技术指标变化

  在防范健康损害方面,增补了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短链氯化石蜡、硼元素等10类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大幅提升对玩具产品中化学类有害物质的覆盖类别,解决小朋友放入嘴里、污染手臂、伤害身体等问题。

  在机械物理安全方面,增加了明火装置玩具、食品造型玩具等新产品的技术要求,优化了原标准中悠悠球、充气玩具、吸盘弹射物等细分品类产品的特定要求,强化标准技术要求对玩具产品物理安全的适用性。

  在防火安全方面,新增面具等头戴玩具的阻燃性能技术要求,完善了玩具化装服饰、玩具帐篷等供儿童进入的玩具、软体填充玩具等3类产品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保障防火安全。

  ●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捏捏乐”“水晶泥”等“网红”玩具存在质量安全的问题,此次强制性国标修订也对相关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进行优化完善。

  甲醛限量方面,规定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产品重点材质甲醛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方面,在国际上首次提出玩具产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限量值指标,限量值应小于等于0.5毫克/立方米,填补了国内外玩具标准在该方面的空白;

  增塑剂限量方面,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限量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10种,严防增塑剂对少年儿童的危害;

  硼元素限量方面,规定“水晶泥”及类似玩具硼元素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0毫克/千克。

  (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亮丽内蒙古
   第04版:金三角
   第05版:关注
   第06版:天下
   第07版:健康
   第08版:体坛
事关孩子健康!4项新规11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