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624万 |
新报讯(记者 牛天甲) 为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基本生活困难,呼和浩特市统筹中央及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于日前下达2016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24万元,并要求各旗县区要将补助资金于2017年1月10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据了解,2016年,呼和浩特市先后遭受洪涝、风雹等灾害,全市因灾害累计受灾人口103021人,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21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36.5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4间。根据统计数据,2016年首府因灾造成直接损失1.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