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


最贵强拆判决已执行1.13亿 政府被判违法

《北方新报》(2017年1月5日) 10版

  《中国青年报》消息 1.98亿元“史上最贵强拆判决”终于开始执行。2016年12月27日,福建远大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收到了第一笔1.13亿元赔偿款,这距该公司在建船厂被违法强拆已有5年。

  2016年12月8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1.9亿元“史上最贵强拆判决”何时执行》。报道披露,2011年5月,因官方修建福建平潭港区金井作业区某泊位工程,远大公司的在建船厂被强拆,拆时未达成补偿协议,强拆也未向法院申请。5年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平潭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赔偿金1.98亿元。2016年7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遭遇“执行难”。2016年10月,福州市中院向平潭管委会、平潭县政府发出《执行通知书》,不过此后并未强制执行。福州市中院的法官曾表示,他们已做了许多工作,“生效的判决肯定要执行”,“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但败诉的平潭管委会由福建省直管,行政级别高于该院,按现行司法体制特点,该院需通过政法委、上级法院与平潭管委会沟通。

  2016年12月28日晚,远大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文华告诉记者,他们已于前一天收到了第一笔1.13亿元的赔偿款,目前还有8500万元赔偿未支付。据其了解,福建省高院、福州市中院近日已多次前往平潭沟通协调。(卢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