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新报讯(记者 张学博) 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我区今后5年残疾人就业、事业单位公务员招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该《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残疾人;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公益岗位就业和辅助性就业;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岗位,按不少于10%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并列入公益岗位的,可再增加3%的名额;将苏木(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列入公益岗位;鼓励各地将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纳入创业孵化基地,优先给予政策扶持,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积极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办家庭农牧场、农家店、牧家店、网店和社区便民服务网点。
此外,我区还将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每年对2万名农村牧区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对1万名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自治区给予一定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