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犯受贿罪被判14年 |
◎反腐进行时
新华社消息 记者17日从正在成都召开的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犯受贿罪获刑14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法院工作通报中说,全省法院依法严惩贪贿犯罪,2016年共判处贪贿、渎职侵权案件2078件2793人。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依法判处刑罚人数同比上升41.18%。
其中,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受贿案,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8日一审宣判,认定李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王海萍说,今年全省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惩贪贿犯罪,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同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探索提升审判公正效率的改革路径。(吴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