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


◎观点1+1

《北方新报》(2017年1月23日) 07版

  

  1月18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了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40起。(1月20日《北方新报》)

  保障食药安全需打防结合

  文/刘根生

  一年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40起,说明食药监管部门的确比较忙碌,为维护群众的食药安全做出了不少努力。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食药问题如此之多,还需要监管部门继续发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仍然任重道远。

  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件大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这显然有利于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是这样还不够,相关部门还需要在防范上多做文章,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监控网络、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普及食品药品消费安全常识等手段构建严密的防范体系,形成打防结合的食药监管格局,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食药安全。

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文/时 令

  食药品违法案件频发,警示相关部门,食药安全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更不可掉以轻心,在严厉查处的同时,更要严加惩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天大地大比不上群众吃饭喝药的事大。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饭,喝上放心药,是基本的民生需求,窃以为,各级政府不妨将食药品安全问题,纳入政府部门每年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大事”中去,划分责任,做到常抓不懈。

  把食药安全当作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就是要求管理者从严格许可准入、严格监督管理、严厉处罚惩戒、严肃追责等方面入手,实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具体来说,就是要严格食品生产的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采取严惩重罚;由政府牵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因监管问题造成不良后果或社会影响,要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唯此,才能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真正管好食品药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