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


折腾乘客
文/屈正州 画/罗 琪

《北方新报》(2017年1月24日) 07版

  

  

  近日,江苏常州的潘先生向媒体反映,他给爱人在常州客运中心买了一张当天早上7点50分直达河南周口老家的票,说是直达,中途却经历了3次换车,怀孕的妻子才终于在当天晚上6点多回到老家。

  本是一次直达的返乡旅程,却在途中被莫名其妙地“倒卖”了3次之多,潘先生怀孕妻子的经历,着实令人惊诧。坐的明明是直达车,途中却3次被“倒卖”。此事将某些地方的春运乱象暴露无遗。

  这样的旅程,显然无从给旅客带来安全感。谁都可以想象一下,坐在一辆茫然不知所之的客车上,会是一种什么体验?惶恐、无助、担惊受怕,而旅客的这种不正常遭遇,正是客车运营一方不负责任的体现。从法理上讲,旅客在车站购买了车票,就意味着与承运人达成了运输合同,旅客支付票价的行为为要约,承运人发售车票为承诺。旅客支付了票款,承运人就必须安全、正点地将旅客送达目的地,这是承运方对合同契约须诚实守信的应有之义。

  途中“倒卖”乘客,显然就是承运方背信弃义,罔顾旅客的合法、正当权益而单方面毁约。对这种明目张胆的倒客行为,理应依法严惩,以规范春运秩序,维护旅客的正当权益。

  这起孕妇在“冏途”事件,对于相关主管部门也是一记警钟。春运的各个环节,无一不牵涉到旅客的切身利益,主管部门唯有严加监管,将管理触角伸向容易忽略的每一角落,各种违规行为才会无所遁形。

  ◎画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