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二号人物李华波被判无期 |
新华社消息 1月23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同日,辽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经查,2006~2010年期间,李华波在担任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期间,共从财政局经建账户上转移走9400万元,相当于当年鄱阳县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2011年1月,李华波作案后潜逃新加坡。通过中新两国司法执法合作于2015年5月9日被遣返回国。综合李华波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李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犯罪所得剩余赃款。李华波在百名嫌犯红色通缉令名单上排在第二位。
2012年4月,王国强作案后潜逃美国,2014年12月22日主动回国向办案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综合王国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