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


韩国进口芦荟湿巾部分被召回

《北方新报》(2017年2月3日) 15版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信息称,威海方正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召回计划,对从韩国进口的部分湿巾实施召回。召回产品外包装标识为“ALOEVERA”,中文译名为“芦荟”。召回涉及产品的规格为80片/包,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原产国为韩国。

  据统计,中国内地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672包。对于召回产品,威海方正国际合作有限公司表示将为消费者提供退货退款服务。

  召回湿巾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包装未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加贴中国说明标识,未标注中文保质期,存在安全隐患。据悉,2005年,国家卫生部编写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加强对消毒产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第十二条规定表示,进口卫生用品包装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原产国或地区名称,符合产品特性的存储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消毒级的卫生用品应标注“消毒级”字样、消毒方法、消毒批号/消毒日期、有效期/限定使用日期。

  据了解,贝亲湿巾曾因婴儿柔湿巾无纺布表面存在脏污现象主动召回产品,国外也曾有湿巾产品甲醇含量超标而暂停销售。(据《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