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


“十三五”期间我区将重点保护古遗址传统村落

《北方新报》(2017年2月7日) 02版

  新报讯(记者 马丽侠)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对外发布。该《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区重点实施一批古遗址、古墓葬、明清古建筑和少数民族建筑、近现代文物建筑群、传统村落、典型线性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的保护维修工程。

  《规划》提出,做好“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工作和“草原丝绸之路”考古调查与研究;实施重点地段长城保护工程;积极推进我区辽代上京城与祖陵遗址群、红山文化遗址群、阴山岩刻遗址群申遗工作。

  《规划》明确,实施珍贵可移动文物抢救性保护修复,建设内蒙古智慧博物馆,实现全区国有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资源共享。实施一批重点大遗址、古墓葬的“草原神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以及古建筑安全防护工程,基本建成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体系。继续加强与公安、消防、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推进“草原神鹰工程”,对全区20个边境旗县市区的文物古迹共同进行巡查,大力推进“马背文物保护队”的保护模式,建立“驼峰文物保护队”,发动、鼓励和引导广大基层群众参与文物安全工作,形成网络化文物安全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