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


文明素质有待提升
为举报人点赞

《北方新报》(2017年2月9日) 07版

  “金桥开发区滨河湾小区栏杆上锁着一辆公共自行车,已经一个多月了。”2月6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徐先生致电本报,反映金桥开发区有一辆公共自行车被私人占用。(2月7日《北方新报》)

  

  文明素质有待提升

  

  文/山 歌

  

  公共自行车系统是一套先进的电子智能系统,通过数字化管理和运营。有赖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对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比如不及时归还就会产生滞纳金,用户也会被准确记录在案逃不脱责任。但再好的技术也是防君子难防小人,比如这件公共自行车被私人占用的事情,用户按时归还了,可是没有将其完全放进锁桩,导致被其他市民看到后拽走,从此与系统失联。这多少反映出公共自行车系统还存在一定的技术缺陷,需要加紧弥补,以防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但话说回来,文明素质是不是也该补补呢?归还车辆时不精心,有无放入锁桩不去管,这种大大咧咧其实属于文明的缺失;偷拽公共自行车的行为更别说了,化公为私的行为素质低下,形近盗窃。公共自行车是方便大众的,不是仅仅方便个人的。如果私心过重,公共自行车的正常使用秩序将被扰乱,其惠民作用大打折扣。

  既然名为公共自行车,就代表公共利益。每位市民都要自觉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角色,而不是去破坏它。只有公共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才能得到长远保障。

  

  为举报人点赞

  

  文/文 谦

  

  首府许多人使用公共自行车出行,这对于改善首府环境与空气质量,是大有益处的。然而,公共自行车及站点被人为损坏、站点被机动车挤占的事却经常发生,每年给城环出租车服务公司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又出现了私占公共自行车的事情,真让人无语。

  这件事表面上是城环公司的损失,而实质却是首府市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人们借助公共自行车出行,方便自在,也可以减轻城区空气污染,而城市环境的改善,受益的是全体市民。有人损害了它,也就损害了首府市民的公共利益。维护这样的权益,是每一个首府市民的责任。

  应该让那些损坏站点和私占公共自行车的人受到相应的处罚,让大家都明白,我们不允许那些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发生。报道中举报人维护的是我们大家的利益,他的行为应该受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