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


偷鸡“贼”原来是只红隼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4日) 04版

  家中不断有鸡被咬死,原来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在作怪……2月11日,这只红隼被赤峰市宁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放归自然。

  2月11日8时左右,赤峰市宁城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汐子镇丛家窝铺村村民赵志华打来的电话,称他家里来了一只不明飞禽,要求森林公安前来救助。接警后,宁城县森林公安局一肯中派出所民警来到赵志华家中。据赵志华介绍,近几天他家的鸡经常被不明飞禽袭击,有多只鸡被吃掉,当日早上他去鸡舍查看时,在鸡窝中发现一只像鹰一样的飞禽。经民警查看,飞禽无外伤,将其带至派出所后,经有关人员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2月11日,一肯中派出所民警在二龙镇桃古图山上将这只红隼成功放飞。文/本报记者 郝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