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


关于限期拆除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通知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5日) 12版

  位于玉泉区八里庄村原食品公司土地57.08亩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证号为《呼国用(2005)字第00409号》。凡在国有土地上私搭乱建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条例,以及呼市人民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要求,现对在国有土地上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限期3日内搬离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和清理。对抗拒、阻挠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