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划车位不能违背常识 |
文/青 山
2月9日,通辽市民包先生向本报反映,在通辽市科尔沁区运输管理所门前的霍林河大街非机动车道上,经常有车辆并排停在上面,两车之间只留下40多厘米宽的道路,行人和非机动车根本无法通行。(2月14日《北方新报》)
道路资源有限,机动车却不断增长,于是停车难成了普遍现象。因为车位紧张,司机们停车不得不见缝插针,只要有空地就赶紧占住,不管这个地方是否可以停车。看似无心之举,其实却侵犯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不管是从情理还是从法理角度说,都不合适。不过,报道中所说的问题并不是乱停车造成的,非机动车道上的停车位都是管理部门划定的,既然划定了车位,车主就有停车的权力,所以一味谴责车主显然不太合适,板子应该打在管理部门身上。相信管理部门在非机动车道施划车位是为了盘活道路资源,充分利用空间,从而缓解停车难,但是不能违背常识,车位之间只留下40多厘米宽的道路,这么窄的路留给谁走呢?非机动车道被如此挤压,已经严重侵犯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这么明显的槽点,管理部门不能视而不见。盼望媒体介入后,管理部门能够及时纠偏,重新施划车位,别再犯这种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