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


瑞纳车系列盗窃案罪犯被判12年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7日) 05版

  新报包头讯(记者 解裕涛) 近日,包头市昆区法院公开审判轰动一时的包头瑞纳车连续被盗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张某等11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缓刑。

  2015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从网上购买了强开钥匙和教授使用强开钥匙的光碟,并在QQ群发布出售鼠车(QQ群内对盗抢车辆的称呼)的信息,且预留了自己的手机联系方式。之后,李某某开始在包头市疯狂盗窃瑞纳车,短短两个月内,被告人李某某在昆区、开发区、东河区、土右旗等地盗窃瑞纳车10余辆,一时间,瑞纳车车主心惊胆战。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作案16起,盗窃15辆现代牌瑞纳车,价值626188元。李某某将其中一辆盗窃所得车辆喷涂为制式警车留给自己用,其余车辆销赃至内蒙古其他城市及山东、山西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