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城市管理新模式:推行路长制 |
文/本报记者 郝儒冰 实习生 苏日娜
2月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大会上了解到,首府已制定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路长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推行路长制管理模式。
存在问题仍不少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自1月14日截至目前,市区累计出动人员20万人次,清理垃圾24万吨,查处违法建设6095平方米,查处乱倾乱倒622处,查处“五小”行业3412处,规范“四白”“三小”1151处,取缔乱停乱放5683处,查处占道经营6231处,拆除灯箱广告3089块,清理“三乱”广告52万处。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环境面貌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居民小区、小街小巷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但是,市民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小广告、破坏环境、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还不少。另外,在整治工作中,一些部门的工作有些滞后,大部分地区只注重主次干道、临街店面等一些看得见区域的环境卫生,对一些背街小巷、城市边死角、居民楼道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还不到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乱贴广告、乱倒脏水、店外出摊等环境问题略有反弹。
小街巷问题交给路长
对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路长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在首府每一条街巷都设置一名路长,行使城市环境综合管理职能。路长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提交各职能部门和行业单位,监督整改。各职能部门、行业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受理解决路长提交的问题,接受路长的整改监督,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整改或整改没有到位,路长两次提交同一问题后,市城管委会启动问责程序,对行动缓慢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同时,市四区政府要组织各街道(乡镇)办事处在2月底前,对市区626条街巷进行全面摸底,每一条街上有多少个小区、多少家店铺、多少个拆迁工地、多少条需要维护的道路,店铺的业态有哪些,小区物业有哪些……都要作详细统计,形成基础资料,为路长制的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全市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电信、园林、城管、环卫、环保、交通、交管、市政、机场、铁路等部门都要进一步细化管理责任,主动与各街巷路长对接联系,解决问题,接受监督。
为老旧小区配备保安保洁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路长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中明确,无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或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居民小区由其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服务,市区两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对此,市四区将在6月底前,组织社区为老旧小区配备安保人员和保洁人员,完善环卫设施和便民设施,清理积存垃圾和乱堆乱放,提升物业管理标准和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物业管理过渡。
“由于各种原因,我市大约有66.3%的小区属于准物业管理或无物业管理。经了解,准物业管理运行举步维艰,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脏、乱、差’的现象更是可想而知……”呼和浩特市市委副书记王恒俊表示。市、区两级要加大投入,争取让全市无物业管理小区早日实现安全保卫有人管、生活垃圾有人清理、环卫工作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