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


鄂尔多斯多家药店可用医保卡购物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0日) 06版

  新报热线(记者 范亚康) 医保卡用于支付药店购药和门诊医疗费用,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近日,多名市民向记者举报称,鄂尔多斯市多家药店存在医保卡违规刷卡乱象。2月16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2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胜区伊金霍洛街的信邦医药超市旗舰店。走进药店,记者看到里面的商品琳琅满目,药品、食品、保健品,一应俱全。店内显眼的货架上摆放了牙膏、护手霜、洗发水、面膜等日用品。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能否刷医保卡购买这些物品时,得到了店员肯定的回答。记者以9.8元的价格刷医保卡购买了一只爱琪牌凡士林嫩手霜。

  随后,记者又在伊金霍洛街的王府大药房以15元的价格刷医保卡购买了一支云南三七牙膏。在东胜区规模较大的惠康大药房,记者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用刷医保卡的方式购买了一支北京同仁堂牙膏。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上述药店的工作人员从头至尾并未核实刷卡人身份。而根据相关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必须要审核持卡顾客身份信息是否与医保卡一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医保卡里的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不仅有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还有政府和单位统筹划拨的费用。一旦个人患上重大疾病,医保卡就会派上大用场。

  2月1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孙先生。他告诉记者,药店纵容消费者用医保卡购物的行为是不允许的。药店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使用医保卡购物的大多是收入不高的人群。这些人群划拨到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金额也更低,到了他们需要治疗的时候,医保卡上个人账户的金额显得更为重要。如果市民平时滥用医保卡内的资金消费,可能会对未来的医疗保障构成威胁。所以提醒大家,不要为了贪眼前的小便宜滥刷‘救命钱’,损害了自己的大利益。”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