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仅1家整改 首府不少停车场还在乱收费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1日) 06版

  新报热线(记者 高志华) 2月9日,本报刊发通讯《首府这些停车场仍在乱收费!》,报道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记者在第一时间多次与呼和浩特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取得联系,希望得到该局重视,对群众反映的停车场乱收费给予查处。2月20日,记者再次对报道过的停车场进行了走访,发现这些停车场除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交会处东南角的停车场改为按二类地区收费标准收费外,其他几个停车场仍维持原来收费标准。

  2月20日10时35分,记者来到玉泉区观音庙前的收费停车场。工作人员给记者的车发放了临时计时卡,停车场仍没有按规定张贴收费许可证。记者在停车过程中,发现这个停车场立着停车收费标准的牌子,但是每增加1小时收费多少已经被涂抹。小型车收费上限15元。11时40分,记者从停车场出来后,工作人员向记者收取了4元的停车费。记者从索要的发票上得知,这家收费停车场的所有者为玉泉区赵文俊停车服务部。

  11时54分,记者又来到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交会处东南角的停车场。13时03分,记者离开,停车场收取停车费3元。但是停车场收费亭前的收费标准公示牌上每增加1小时收费多少仍被涂抹。小型车收费上限15元。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晋泽莜面、新雅轩两家饭店的门前的停车位仍用大的矿泉水瓶占着。在锡林南路恩和大厦门前的停车场,仍立着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制的一类收费标准牌(此地区为二类地区)。

  13时15分,记者来到金桥开发区鸿都大厦前的收费停车场。按照规定,这里应该是二类停车场,第1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1元。14时30分,记者驱车离开停车场,工作人员向记者收了4元,记者索要了发票。从发票上可以看到,该停车场的收费单位是呼和浩特市浩腾停车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访中,一位在观音庙停车场停车的司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次本报的报道他也看到了,并且记得即停即走通道的停车场,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监督电话……二类地区,小型车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1元,最高上限10元。“但是这些规定很多停车场都没有执行,停车场所公示的收费标准明显与文件不符。可以说,执法人员开着车,到停车场走一圈,看一看这些停车场所公示的收费标准牌就能发现他们(停车场)的违规行为。为什么执法部门查处起来这么难呢?”这位司机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6月5日起实施的《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违反有关土地、工商、税务、物价等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停车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形象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那么,为何这些停车场还敢违规收费?

  2月13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综合科的一位负责人答应给记者联系分管领导。2月17日、2月20日,记者两次通过电话联系综合科的这位负责人,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处理停车场违规乱收费得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