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


秤砣虽小压千斤
路长制是一次有益尝试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2日) 07版

  2月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大会上了解到,首府已制定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路长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推行路长制管理模式。(2月20日《北方新报》)

  

  秤砣虽小压千斤

  

  文/山 歌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貌似一个宏大的工程。如果进行化解细分,其实可以具体到每条街巷,以此作为基本单位加以治理改善,就能以点带面让城市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按道理讲,但凡出现环境问题都有对应的各职能部门、行业单位,只要各司其职就行。可街巷作为城市的神经末梢,有关部门往往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具体事务琐碎繁杂容易让人无从下手,乃至互相推脱责任。如果有一位基层主管,专司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就能避免上述弊端。路长制管理模式的应运而生,有望打破旧有模式的局限性。路长工作范围固定,便于日常巡查及信息收集,对于街巷环境中的破绽、漏洞,可及时发现或知情;虽然路长没有直接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根据规定,各部门要主动与各街巷路长对接联系,对路长发现的问题解决不力将被追究责任,这其实是对路长的某种赋权。

  秤砣虽小压千斤,充分发挥路长这个小官的作用,使其与各职能部门的衔接无碍,对改善街巷环境效果一定显著,值得公众期待。

  

  路长制是一次有益尝试

  

  文/刘根生

  

  实事求是地说,近些年来首府在抓环境整治方面的确下了不少力气,也增加了不少投入,城市环境在总体上也得到明显改观,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环境问题在整治后很容易旧病复发。而且,在背街背巷、城市死角、居民小区等区域,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小广告等环境问题尤为突出,整治难度很大。

  这些城市管理顽症久治不愈,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市民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环境意识和文明习惯,另一方面也与城市管理者在环境整治问题上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不无关系。这次,首府研究制定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路长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在首府每一条街巷都设置一名路长,这显然是一种有价值、有意义的尝试。

  路长制的一个明显特点在于,政府赋予了路长充分行使城市环境综合管理的职能。这一职能有两大特点,一是路长有权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环境问题随时进行检查,二是路长有权向相关单位提交环境问题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有可能被问责。由此看来,路长制不仅细化了环境整治工作,也让职责更加明确,这将有利于激活管理部门的内生动力,使环境整治工作更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