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酒后代驾缺少立法规制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3日) 04版

  机动车保有量和汽车驾驶人数量的持续大幅度增长给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酒后驾车更是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纳入刑法,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行为,使酒后代驾行业迎来了春天。

  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酒后代驾行业本该蓬勃发展,但是酒后代驾行业乱象丛生,缺少立法规制和行政监管,在实践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对代驾行业的信任度和认可度逐渐降低。

  从法律角度来看,完善的酒后代驾合同制度就是规制酒后代驾行为和规范酒后代驾市场的一把利剑。酒后代驾合同是指代驾人与被代驾人签订的,约定由代驾人代为驾驶被代驾人的车辆,并保证将被代驾人连同其车辆安全及时送到约定目的地的一种协议。

  因此为了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维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酒后代驾行业的进一步成长,需要在法律层面对酒后代驾活动上各个主体的行为进行规制,完善酒后代驾相关法规的建立,最终推动文明和谐的酒后代驾行业的形成。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