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


教育部: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义务教育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4日) 09版

  《新京报》消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7年北京等19个副省级以上重点大城市各区(县)要实现100%的小学、95%的初中划片就近入学。《通知》还指出,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同时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近年,“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备受追捧,甚至出现家长让孩子在家中接受教育的情况,对此,《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通知》指出,对于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沙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