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实行阳光招生 促进教育公平 |
新报讯(记者 王树天) 2月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首府要继续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招生文件,指导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贯彻执行。
据了解,2016年,通过严格落实《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关于2016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电脑派位及限定“分招资格”等途径,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率由2015年的40%下降至11.3%;扩大了自治区示范高中的招生规模,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在今年的招生录取中,首府还将继续实行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招生信息全部上网,完善中考实时动态录取等程序,做好各学段学生招生入学和考试组织工作。今年5月,组织市区近2万适龄儿童通过“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同时组织全市2.2万初中毕业生开展中考体质测试,完成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录取与自主招生工作。今年6月,首府还要陆续进行中、高考的考试组织工作以及市区小学升初中的电脑派位工作。继续执行将优质高中5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调动薄弱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破解择校难题。各旗县区要合理安排义务教育招生节奏,继续实行阳光招生,坚决遏制择校现象,切实落实好随迁子女在当地就学升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孩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