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


让小饭桌成为放心桌!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日) 03版
  成美芳(左)领到了首张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
  学生在吃午饭

  文·摄影/本报记者 刘 睿 郝儒冰 实习生 苏日娜

  新学期伊始,小饭桌再次红火起来。为了加强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管理,从今年起,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学生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制度,3月1日,该局颁发了首张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首张食品安全备案证颁发

  【现场】

  首张食品安全备案证颁发

  

  3月1日上午,新城区总局街一家名为安子托管班的负责人成美芳十分高兴,因为她领到了由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首张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

  成美芳说:“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的颁发,时刻提醒我必须认认真真经营好小饭桌,对孩子们负责。”

  记者看到,该小饭桌是由两室一厅改的,两个卧室被规划为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餐厅看起来整齐干净,碗和杯子都摆放在消毒柜里。在客厅的墙上悬挂着开办小饭桌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小饭桌安全防范措施等。成美芳说,她从2014年开始经营这家小饭桌,始终坚持对每个学生像自己的孩子一样认真负责,蔬菜都是当天早上采购的,肉类采购也都有据可依。并且这些年来她一直很注重细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一个都不忽视。在厨房里,记者看到,新鲜的蔬菜分盘装置,饭菜的品种一目了然,干净卫生。每天按菜谱安排饮食,饭菜不重样,搭配既合理又营养。

  记者从首张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上看到,上面除了有备案证编号外,还有小饭桌经营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经营地址、从业人数、备案日期、有效期限、监管机构加盖的公章及监管负责人的姓名。除此之外,取得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的经营者还必须在上面签字,承诺为学生提供放心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来源不合法的原料和食品;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据新城区西街食药所所长杨冠洲介绍:“辖区内有6所学校,通过前期摸查,有小饭桌300多个,大多存在于居民楼内。一些小饭桌存在厨房和就餐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食品不留样、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等食品安全问题。”

  小饭桌也扰民

  【调查】

  小饭桌也扰民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一些小饭桌,发现带有床位的小饭桌已经初具规模,为学生提供餐饮、休息、读书等服务,有的小饭桌床位甚至供不应求。

  记者在玉泉区五塔寺东街小学正对面的小区里,看见成群的穿着校服的小学生在院内玩闹、在楼里进进出出。据了解,这个小区内有两家小饭桌,均在1楼。记者来到其中一家小饭桌,看到该户型是三室一厅,三间不到20平方米的卧室均被改成了学生宿舍,每间卧室摆放着3个上下床,可供6名学生午休。在客厅走廊的墙上记者看到一块展板,上面对开办小饭桌的申请资质做了详尽的书面介绍,旁边张贴着相关资质。该小饭桌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家已经开办10多年了,在教育局也有备案。记者又来到小区内的另一家小饭桌,只见两家小饭桌规模相似,屋内有20名学生,有的只在此吃午饭,有的需要在这里吃饭、午休。“孩子一开学,我就得给他找小饭桌,这样既减轻了家长的负担,也为孩子提供了便利。”家长刘女士告诉记者。如今的小饭桌有很多,一些服务条件好的备受家长青睐,价格从每个月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小饭桌多开设在学区房内,其中多为老旧小区,居民老龄化严重。小饭桌虽然方便了家长和学生,却给居民带来了不少困扰。“每天中午都会听到学生的吵闹声,楼道门偶尔还会被调皮的孩子踢坏,家里老人午觉都睡不踏实……”小区居民马女士表示。

  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举措】

  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当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张曙光表示:“在呼和浩特市从事学生小饭桌经营必须依法取得备案证;对未经备案仍从事学生小饭桌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取缔。呼和浩特市各小饭桌经营者必须在春季2月底至3月15日、秋季8月底至9月15日完成备案,并公示于校园宣传专栏或醒目位置。”

  据张曙光介绍,为了加强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管理,从2017年起,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从事小饭桌经营的场所将统一办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学校等部门,对本校学生就餐的小饭桌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基本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情况,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备案管理,发放《呼和浩特市小餐饮备案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不满足条件的

  不予发证

  【要求】

  不满足条件的

  不予发证

  

  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治理学生小饭桌厨房及就餐场所脏、乱、差的现象,严禁未经备案擅自开办学生小饭桌,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面保障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

  另据了解,小饭桌如果存在未取得备案有关手续,经营范围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备案证过期,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餐饮具不消毒,厨房、就餐场所环境“脏、乱、差”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添加非食品原料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等违法行为,将不予发放《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并会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