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


扎赉特旗通报6起违纪典型案例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日) 05版

  新报讯(记者 刘 惠) 3月1日,兴安盟扎赉特旗纪委监察局通报了6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巴达尔胡镇新合嘎查党支部原书记韩阿木尔等人违反政治纪律套取粮食补贴、侵占扶贫救灾扶贫款、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2015年12月,巴达尔胡镇纪委调查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时,要求新合嘎查将2013年危房改造资金剩余的85856元全额支付给8户危房改造户。该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达和嘎查会计3人研究决定,每户再发9000元,共计72000元,但要求各户出具10732元的收款手续,并将此收据提供给调查组,企图蒙混过关。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阿木尔、何布特格其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抓贵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2.音德尔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张玉祥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3年,兴安盟老年体协策划开展由内蒙古红云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赞助支持的“红云宴酒免费港澳游活动”。张玉祥、赵树林作为参与活动对象,将赴粤港澳的健身旅游活动费用,在村集体账内每人报销2080元。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玉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赵树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3.巴彦扎拉嘎乡兴隆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少刚等人违反组织纪律、法律法规规定,不组织村民代表选举的问题。王少刚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兴隆村未组织过村民代表选举,4个屯长和村民代表都是王少刚个人决定直接任命的。2010~2013年期间,王少刚等村组干部6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所套取的惠农惠牧资金621000元以发村组干部补贴的名义分发给个人。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少刚、王立国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高立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13年1月23日,高立男违规承包巴彦高勒镇红岩石山采石场3个矿山进行营利性活动,并从事碎石生产。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立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5.音德尔镇小城子服务大厅佟占武等人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宅基地使用费的问题。2014年,小城子村集体在小城子幼儿园南侧为村民方桂民等7人申请审批宅基地7处,每处收取使用费5000元,共收取35000元。佟占武等人在为群众申请宅基地时收取宅基地使用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佟占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巴彦高勒镇农技站站长刘立国违反工作纪律失职问题。刘立国在巴彦高勒镇农技站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巴彦高勒镇模范屯村等4个村在2014年违规套取种植业良种补贴资金行为监管不到位。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立国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