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4日


乘坐长途汽车,请携带身份证!

《北方新报》(2017年3月4日) 04版

  新报讯(记者 辛永红 郝儒冰)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全国所有车站统一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施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当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长途客运站采访看到,该车站已经全面实行实名制购票的规定。

  3月1日,记者在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采访时了解到,多数旅客均携带了身份证,一些没有携带身份证的旅客通过有个人身份信息的驾驶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顺利买到了车票。3月2日上午,记者在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第一候车大厅东北角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处看到有三四名旅客在排队办理临时身份证。

  据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16年,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就已开始实行了实名购票,但此次的实名制票面与之前有所不同,新版票面上显示了购票人的姓名和不完全显示的身份证号码,类似于实名制火车票。

  

  【链接】

  1.怎样购买实名制车票?

  

  购票人提供乘客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乘客身份信息。携带免票儿童: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电话实名购票:购票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帮别人购票:要出示代购人及被代购人的身份证件。

  

  2.有效身份证件有哪些?

  

  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驾驶证、旅行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