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需要激励 |
文/徐剑锋
◎百姓话题
昨日,首府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他万万没有想到,丢失近两个月的钱包还能找回来,这让他十分感动,也让他对首府的哥的热情和诚信赞不绝口。(3月6日《北方新报》)
像这样拾金不昧的故事,经常在首府上演,正能量像金子般发光,点亮着城市文明之灯。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童谣,告诉人们的是“捡到东西要归还”的朴素道理。现代社会里,我们并不缺乏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凡人善举,但道德滑坡、人心不古也曾让人忧虑重重,拾金不还甚至坐地起价等事情屡有发生。
让拾金不昧成为一种文明首府新常态,除了精神上的感动与崇敬之外,还应形成具有示范效应和激励效应的道德生成机制。拾金不昧,不求回报,从个人道德角度固然应该如此;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对拾金不昧者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况且,奖励拾金不昧者也是一种国际惯例。譬如,在德国,拾得人一般可获得5%报酬;在日本,拾得人可获20%以下报酬;在我国,广州也设立了“拾金不昧奖”。所有这些,非但无损拾金不昧的价值和本质,反而可以唤醒感恩文化,激发公众参与到发扬传统美德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