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


三部门监督预防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职务犯罪


《北方新报》(2017年3月8日) 09版

  新华社消息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日前,最高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第一批重点易地扶贫搬迁预防监督项目挂牌督办的通知》,通知要求找准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突出环节,聚焦关键部位,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认定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贷款等资金运作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安置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等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管理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搬迁群众文化、教育、医疗、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安置区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和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挂牌督办项目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综合分析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准确把脉项目涉及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漏洞,对症采取堵漏建制的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陈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