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车窗抛物阶梯式处罚可行吗?

《北方新报》(2017年3月10日) 07版

  ◎我也说两句

  

  

  3月15日起,广西柳州市将对“车窗抛物”行为实施阶梯式处罚,罚款由200元提高到300元至1000元,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军荣:车窗抛物脏了城市,丢了文明,危害行人和环卫工人,其危害性不小,对车窗抛物进行整治是相当必要的。为了根治车窗抛物,广西柳州市实施阶梯式处罚,这虽然未必能马上根治车窗抛物,但却值得期待,毕竟是增加了惩罚力度。

  苑广阔:相比于以前的规定,阶梯式处罚不但把处罚的额度进行了提高,最为关键的是,在处罚的力度上有了大幅度的加强。以前对于证据确凿的车窗抛物行为,一般给予200元的罚款处理,但是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城管执法部门根本无计可施,但是现在有了阶梯式处罚,你拖得越久,处罚的额度也就越重,超过6个月仍不接受处罚,履行义务者,将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

  然玉:无论价码定得多高,一切不能收上来的罚款,都是空谈。实际上,阶梯式处罚依旧没有解决“如何确保当事人来缴罚款”的问题。而在此方面,别的城市早已积攒了许多成熟的经验。比如说,某些城市围绕车窗抛物整治,彻底实现了城管、交警两个系统的数据共享和协调执法,违法车主如未能及时接受相关处罚,其机动车年审、过户等将会受到限制……凡此种种,都远比单纯依赖罚款手段要实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