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


自治区民政厅:平安清明 文明祭扫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1日) 01版

  新报讯(记者 刘晓君 实习生 王 艳) 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了解到,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民政厅近日下发了《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平安清明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移风易俗为导向,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

  《方案》要求,各盟市民政部门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