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清明祭祀,市民可去这26个鲜花公祭点!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3日) 03版

  新报讯(记者 刘晓君 实习生 靳文佳)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在2017年清明节来临之际,呼和浩特市市委宣传部、民政局、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综合治理倡导市民文明祭祀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明确,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加强殡葬综合管理工作,推进部门综合执法力度,治理市民私自搭设灵棚(堂)、抛洒纸钱、焚香烧纸等不文明祭祀和治丧行为,并公布了首府地区设置的26个鲜花公共祭祀点,方便市民文明祭祀。

  《方案》明确,在综合整治期间,首府将对在城市街道、楼院、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搭棚治丧、高声播放或者吹奏祭奠乐曲、焚烧纸钱、冥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杜绝在市区内抛撒、焚烧纸钱等不文明丧葬、祭扫陋习。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治丧、祭扫方式,通过对群众进行破除迷信宣传、提倡移风易俗观念,使殡葬管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群众真正理解、主动参与、积极支持。

  该《方案》要求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民政、公安、工商、国土、环保等部门要认真履职,沟通协调,依靠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部门,按照《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呼和浩特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条例办法,加大工作巡查力度,对违反相关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惩。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制,严格履行责任追究。结合城市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服务项目、骨灰安放、遗体管理、土葬改革、移风易俗、重大祭扫节点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完成。殡仪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公益辅助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场所环境,开通网上祭祀方式,为逝者家属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人性化服务。

  此外,《方案》还公布了呼和浩特市四区设立的26个鲜花公共祭祀点,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