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


如何选择结构性理财产品?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4日) 15版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共同发布了一份针对上海市场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调查研究,研究发现,产品预期收益率容易导致投资者误解,627只结构性理财产品中,三分之一的实际收益率为最低预期收益率。与此同时,一些投资者也表示,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常常是“噱头大、收益低、不靠谱”。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正确选择呢?

  “国内结构性理财产品起初多是挂钩汇率的结构性存款形式,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挂钩范围渐渐扩充到股票、债券、期货、票据、指数等,交易模式日趋复杂。”普益标准研究员丘剑军说。

  让投资者不解的是,为何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往往难以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这与产品的收益设定有关。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条件比较苛刻,一般情况下,需要标的资产在观察期内波动幅度不能太大,也就是既不能涨太多也不能跌太多。”融360分析师刘银平说。

  “一般来说,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程度和收益率按由低到高排列为外汇、利率债券、基金、股票。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以及投资收益率需求来选择合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但目前市场上出现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中存在收益区间差异较大,预期收益率远高于实际收益率的问题。

  董希淼进一步指出,对于结构性理财,其最高收益率仅在投资方向选择最准确时出现,但大概率情况下,到期实际收益率会跌入后几档收益,甚至某些激进产品还可以设计成不保本的,即投资人要承受产品到期出现本金亏损的可能性。

  一些对银行理财产品不太了解的投资者,如老年投资者等,很容易高估预期收益,甚至把预期最高收益率误以为实际收益率。为此,业内人士建议,老年投资者或者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尽量避免购买预期收益率较高的结构性理财产品。

  丘剑军表示,投资者在甄选时,应当对产品挂钩标的有一定了解,对比当期市场运营情况从而控制风险。对于挂钩标的市场有一定的判断,能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对可观的收益。在难以把握市场走向的时候,可选择最低预期收益率较高的产品。(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