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


酒驾撞死环卫工人 郭某某被批捕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4日) 05版

  新报讯(记者 艾文涛) 3月2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酒驾撞死环卫工逃逸的郭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介绍,3月6日5时58时,郭某某驾驶小轿车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创业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汉庭酒店门口路段时逆行,与路东正在工作的环卫工人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郭某某驾车逃逸,后被警方抓获。张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检测,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当时血液酒精含量为22.7毫克/100毫升。经赛罕区交管大队认定,郭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月7日,郭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赛罕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20日被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