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卖泔水,最高可罚1000元! |
新报讯(记者 郝儒冰) 3月2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从即日起餐厨垃圾管理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私卖泔水、未分类餐厨垃圾的商家,将受到最高1000元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呼和浩特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办法》,擅自处理餐厨垃圾、乱倒污水的行为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中,餐厨垃圾应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随意堆放、倾倒餐厨垃圾逾期未改正,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餐厨单位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未签订收运、处置服务协议的单位收运、处置的,逾期不改正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绿地内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倾倒垃圾污水、堆放废弃物,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门前三包责任内容还扩大至绿化美化,严禁向树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配合园林部门,保证树木成活,有因倾倒垃圾、排放废水等原因破坏绿化设施者处以该设施或者植物3倍价值的罚款;擅自损毁绿地,砍伐、损害树木和绿化设施,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