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


奈曼旗警方抓获梧州金店抢劫案3名嫌犯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9日) 05版

  新报赤峰讯(记者 汤 军) 3月27日下午,通辽市奈曼旗警方在G45大广高速奈曼服务区设卡,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持枪抢劫金店的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3月24日21时52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中山路“中国黄金”店铺发生抢劫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头戴摩托车头盔,身穿雨衣,手持枪支进入该金店抢走价值4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作案后驾驶一辆摩托车迅速逃离。据当地警方调查,赵某某、张某某和任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警方向全国各地发布协查通报。经查,犯罪嫌疑人正由赤峰向通辽方向移动。通辽市公安局明确指示,务必将犯罪嫌疑人在奈曼旗境内抓获。

  由于此案性质恶劣,犯罪嫌疑人可能持有枪支,奈曼旗警方马上调配刑事犯罪侦查局、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等警力100余人,全副武装,设卡拦截。3月27日14时30分左右,当3名犯罪嫌疑人乘坐出租车行至G45大广高速奈曼服务区时,早已在此等候的民警将出租车截停。3名犯罪嫌疑人自知难逃法网,束手就擒。民警当场缴获赃物黄金首饰若干。

  经突审,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张某某(男,1990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任某某(男,1991年出生,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赵某某(男,1991年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3人对3月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3人交代,他们分工明确,由赵某某负责踩点,张某某和任某某负责实施抢劫。作案后,他们3人一路打车,横跨9个省市逃跑了3400公里,直至在奈曼旗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