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最高检:将向派出所派驻检察官

《北方新报》(2017年3月31日) 09版

  新华社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全面铺开。

  根据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将对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等重点地区的派出所,采取设立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或检察官的模式;对办案量少的小型派出所,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巡查模式;对于辖区公安派出所办案量小的,可以探索在区县公安局派驻检察室,统一开展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案件多是“轻罪”案件,有的进入不了批捕起诉环节,仅仅依靠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监督难以发现其立案、撤案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容易成为监督“盲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目标就是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确保指控犯罪的效果,实现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