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5日


教师禁做微商
垃圾强制分类

《北方新报》(2017年4月5日) 07版

  日前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印发文件,禁止全市范围内包括在编及合同制教师在内的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文件中称,部分教师从事微商,已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大山评论说:反对者认为,教师并非公务员,不必参照对公务员的法律规定。但有两点必须考虑:一、微商与其他兼职不同,不受时间限制,不分8小时内外;二、教师身份特殊,稍有不慎就会遭遇不当营销推广的尴尬,教育部门的禁令并非无的放矢。

  垃圾强制分类

  

  国务院办公厅3月30日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的目标、垃圾分类的类别、激励机制等内容,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云青评论说: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多年来之所以推进不力,就在于后端的回收、转化、利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此次强制46城垃圾分类,有要求、有节点、有指标,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光喊喊口号动员动员了,必须实打实地把整个体系建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