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


专拆纪委信件卖给被举报者
安徽一邮递员获刑


《北方新报》(2017年4月6日) 09版

  《法制晚报》消息 安徽投递员鲍某专门私拆寄给县委、县政府和纪检等部门的举报信件,并将3封举报县教育局副局长和7封举报县法院副院长的信件提供给被举报人以换取钱财。

  据了解,44岁的鲍某是安徽省颍上县人,初中文化,案发前在颍上县邮政局做投递员。从2007年至2016年4月,鲍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开拆邮寄至颍上县委、颍上县人民政府、颍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的信件30余封,隐匿40余封。此后,鲍某将私自开拆的举报颍上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李某的3封信件提供给李某;将私自开拆的举报颍上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某某的7封信件提供给王某某,并收取王某某给予的白酒及现金。其余信件被鲍某隐匿于其驾驶的工作车辆内的座位下方和黑色公文包中。

  安徽省颍上县法院审理认定,鲍某身为颍上县邮政局的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私自开拆邮件30余封、隐匿邮件40余封,其行为已构成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应依法惩处。一审法院判处鲍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判决后,鲍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查认定,鲍某利用工作之便私拆、隐匿邮件,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破坏了国家邮电事业的正常运行秩序。鲍某将举报信件私自交给被举报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依法亦应从重处罚。今年2月7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