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8日


广告用词低俗也是一种污染

《北方新报》(2017年4月8日) 10版

  文/罗瑞明

  

  

  5日上午,市民刘先生在武汉汉阳大街蔡甸广场站等公交车时发现,公交站牌下方的广告出现低俗用语,写着“你和‘她’发生关系了吗?她能为你做?”的字样。他坐上往蔡甸大街新庙村行驶的266路公交车,发现有几块公交车站牌上都有这样的广告。

  此种广告词让人一看就感觉很不是味,在公共场所打出这样的广告词,无疑刺激着人们的感官,尤其是对青少年带来精神伤害,给社会造成污染。

  现实中广告策划者为了更能吸引眼球,在广告词上标新立异,一些人为了出奇出新,不惜利用“黄”进行添彩加味,如:“你可以不买房,除非你摆平丈母娘”等等,还有的更露骨。这类低俗的广告,不仅在街头巷尾出现,而且一些高高耸立的大型广告牌上也出现,广告用词随心所欲,不论其属有意还是无意,都已超出了商业广告的范畴,践踏了道德底线。

  做广告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不论是大广告还是小广告,都有不同的影响力,低俗广告刺激了人的猎奇心理,其负面效应扩展更快,影响面更广。如果此种低俗能够登上在大雅之堂,低俗由此似乎还成了正当,则此中使用的隐晦词句可能成为一种流行,从而使文明素养、社会正能量受到冲击,很难想象,这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

  对于广告的制定和宣传,法律有严格的规定,但一些中、小广告却仍然游离于约束之外,打起了擦边球,广告发布则打游击,今天在这,明天在那。有人之所以敢这样做,还在于监管难以全覆盖。有的低俗广告,如果不是市民举报,可能还挺立在广告窗中。

  这其实也就提醒监管部门,对广告的监管,眼光不仅要放在大媒体大型广告牌上,还要对一些不起眼的广告进行依法监管,决不能让低俗小广告游离于监管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