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


大气治理关键在于压实责任

《北方新报》(2017年4月10日) 07版

  文/徐剑锋

  

  

  今年首府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77.5%以上,城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75%以上,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1.4%、2.6%和2.6%。这是首府确定的今年环保工作主要目标。(4月7日《北方新报》)

  “好空气”来之不易,捍卫这一成果“永远在路上”,生态责任应该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大气治理保护上,我们并不缺责任书,也不乏问责规定,关键要将每个干部的应尽之责落实到每一个“网格”中,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到位不缺位、有为不乱为。一方面要当好绿色发展“守门员”,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善于借力,善用巧力;另一方面要当好保障权益“警卫员”,全面、系统、深入、准确梳理和掌握各类环境问题,多力共施,多元共治,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用最严格的措施治理环境,企业的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忽视,必须牢固树立“环境污染是负债”的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行动,像抓市场、抓研发、抓效益一样抓环保。

  呼吸“好空气”只有新起点,没有终点站。只有层层压实责任,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上守土有责、守岗有为、守业有道,才能让绿水长流、青山常在、空气常新、城市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