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


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违规典型案例

《北方新报》(2017年4月12日) 05版

  新报讯(记者 刘晓君 实习生 靳文佳) 4月10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赤峰市巴林左旗隆昌镇半拉沟村党支部书记邱俊清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7月,邱俊清在家中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收受22名无亲属关系村民礼金3600元。同年12月,巴林左旗纪委对反映邱俊清的其他问题线索并案处理,给予邱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赤峰市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工作人员边凤廷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0月,边凤廷为其子举办婚宴,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11人参加,收受礼金6200元。2017年3月,宁城县纪委给予边凤廷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政府水管站站长党学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8月,党学军为其子举办婚宴,违规邀请41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礼金17800元。2017年1月,翁牛特旗纪委给予党学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拘留所辅警李鹏飞违规使用警务用车问题。2017年1月6日,李鹏飞未经许可,私自驾驶单位警务用车办理与执法执勤无关事宜,并搭载非警务人员办私事。2017年1月,翁牛特旗公安局对李鹏飞予以辞退;翁牛特旗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翁牛特旗公安局拘留所所长李志达进行诫勉谈话。

  5.兴安盟扎赉特旗好力保镇新胜村党支部书记刘延军违反婚丧喜庆活动报备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1~2日,好力保镇新胜村党支部书记刘延军违反婚丧喜庆活动报备的有关规定,超报备范围分两次在新胜村和好力保镇政府所在地为其子举办婚宴,且有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3月17日,好力保镇纪委给予刘延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