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


9个集体和9名职工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北方新报》(2017年4月12日) 01版

  新报讯(记者 郑慧英) 4月11日,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三次全委会会议暨“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颁奖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上发布消息: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女职工在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是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追求卓越、争创一流,我区9个女职工集体和9名女职工分别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女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我区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勇于探索、锐意创新,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女职工中的优秀代表,她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半边天作用,展示了新时期女职工胸怀大局、爱岗敬业、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巾帼风采,是广大职工学习的榜样。

  自治区总工会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