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印发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6日) 03版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印发。

《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规划》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始终,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商务发展9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一是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二是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三是创新现代流通方式;四是支持服务业转型发展;五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六是提高对外贸易质量效益;七是扩大利用外资战略效应;八是推进对外经济合作;九是促进口岸经济转型升级。

《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期间商务和口岸领域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2020年达到984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2020年进出口额达到190亿美元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8%以上,2020年达到20亿美元;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4%,2020年达到45亿美元;对外中方协议投资年均增长15%,2020年中方协议投资额达到34亿美元;全区口岸通关3项指标年均增长8%左右,2020年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超过1亿吨,出入境人员520万人次以上。

围绕“十三五”时期确定的商务和口岸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创新商务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调合作、提高商务履职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加强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