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将于1月13日召开 |
本报1月10日讯 (记者 郭俊楼)1月10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将于1月13日至17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5天。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郑福田出席新闻发布会。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的履职情况。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了要求。
据介绍,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主要议程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有关报告与决议;表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2016年度优秀提案;审议有关人事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