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勇当排头兵强化市场监管 甘为孺子牛服务创业创新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12日) 04版
全区首张电子营业执照。
呼和浩特市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正式上线运行。

2016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紧扣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考验,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骄人成绩。截至2016年底,全区市场主体持续增长,当年新登记36.77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1007户。全区市场主体达到174.66万户,注册资本(金)3.75万亿元。第三产业新增市场主体占新增总量的89.09%,为自治区新常态下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能。

市场迸发活力监管持续深入

商事制度改革是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最主要的工作,2016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巩固和扩大近3年系列改革成效基础上,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形成了很多改革新亮点。

工商登记注册更加便利。一是“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全面落实。在广泛试点基础上,报请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发放“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0.25万张。会同6个部门印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已发放“两证整合”营业执照5.93万张。两项改革均比国家要求提前完成,扩大了改革成果惠及面;二是“先照后证”改革得到完善。报请自治区政府公布了159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提请自治区人大、政府将15项自治区本级设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为后置,方便了市场主体快速准入。联合49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加强了部门间监管的衔接;三是简易注销试点改革初见成效。试点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积极探索解决无债权债务企业、未开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难”问题,已按简易程序注销市场主体2007户,有利于快速盘活市场资源;四是全程电子化改革稳步实施。出台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的意见,有序推进全程电子化进程。开放市场主体名称库,实现了网上名称查重,上线运行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名称、设立、变更、注销预核准,已办理业务7842次,为办事者节省了大量办事时间和成本;五是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持续深化。报请自治区政府修订印发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探索实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为创业者节约了更多的创业成本。

这些新举措,持续释放了商事制度改革效应,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创新动力,国务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认为这是群众获得感最高的改革。全区市场主体继续增长,当年新登记36.77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1007户。到年底,市场主体达到174.66万户,注册资本(金)3.75万亿元。第三产业新增市场主体占新增总量89.09%,为新常态下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能。

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深入。2016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颠覆性变化,努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格局。

一是健全完善了信用监管机制。报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厘清了有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印发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对有关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的内容、方式、时限等予以明确。这些机制的建立,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协同水平;二是升级拓展了信用监管平台。代自治区政府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已通过初验并上线运行,对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收录市场主体信息8490万条,访问量1.52亿次,日均访问量20万次,成为全区访问和查询量最高的涉企系统,为信用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切实加强了信息归集公示。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实现了不低于上年的目标。企业即时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全区企业累计公示即时信息12.83万条。全系统公示了174.66万户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1.4万件行政处罚信息。推动全区近1300个各级政府其他部门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4.1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31万条、司法冻结信息519条;四是深入开展了信用监管工作。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有10.38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以“双随机”方式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3358户。探索清理“僵尸企业”新路径,依法吊销2.52万户企业营业执照,促进了“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落实;五是积极推进了联合惩戒进程。积极协同其他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实施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根据法院提供的名单依法限制7744名“老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职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监管效果。这些务实举措,对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重点领域监管更加有效。过去的一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大力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六加一”专项行动,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推动基层切实履行了市场监管核心职能。全年立案查处案件7365件,办案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明显拓展,执法成效明显扩大,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发力。办案领域拓展到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12个行业,案件类型涉及限制竞争、强制交易、变相滥收费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查办方式由以处罚为主转向处罚和约谈相结合。全年办结垄断案件3件,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79件,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扎实有效,连续8年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获得满分;二是网络市场监管逐步深入。全区有1.48万户涉网企业、1.82万户平台网店纳入管理,网店专项检查与违法网店认定全国排名第7位。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实现由打基础向重执法的转变,立案查处案件63件。建成全区首家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破解了网络市场监管电子数据取证合法性这一瓶颈性问题;三是商标专用权保护持续加强。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立案查处案件659件。四是广告监管成效明显。以医疗、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五类”广告为重点,加强传统媒体广告监管,并将范围拓展到区内117家较大网站。监测各类广告47.83万条次,立案查处案件131件,依法停止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五是合同行政监管得到强化。整治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检查经营户1170户,立案查处案件174件,扭转了合同行政监管弱化趋势;六是农资市场监管作用充分。抽检农资1120批次,立案查处案件511件,保障了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了“三农”发展;七是无照经营整治取得实效。检查经营户25.23万户,查办各类程序案件12261件,防范了相关市场监管风险。此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了旅游、成品油、二手车、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监管和整治。组建内蒙古市场协会,提高了行业自治、主体自律和诚信经营水平。

服务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6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不断拓展服务发展的内涵和外延,收到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加强了消费维权机制建设。2016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元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和广大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深入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跨境消费维权,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在我区召开全国性会议交流经验;二是优化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质量维权专项整治,查办案件761件。抽检重要商品1557批次,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抽检天猫、京东、1号店等国内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商品157批次,抽检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商品55批次,及时公示结果并依法查处。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区市之一,积极推行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新标准。试点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监管,提高了重要商品质量责任追溯能力;三是强化了消费矛盾纠纷调处。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诉求渠道,12315“五进”有了新拓展。全年接到消费者咨询、建议、投诉、举报15.03万件,其中受理投诉举报3.38万件,争议金额2.9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84.9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发挥了消协组织公益职能。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精心组织“3·15”系列活动,举办32场“月月3·15”活动,受到国家领导人的表扬。开展比较试验160批次,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妥善化解消费矛盾纠纷,提升了消费维权效果。

商标品牌战略有了新进步。过去的一年,自治区工商局深入开展商标品牌调研,就盟市、旗县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使用问题发出4份建议书。制定出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政指导规范》,对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使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在我区设立1个商标质押登记申请受理点,给予我区2个商标注册受理点指标。加强商标注册、认定的协调指导,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到9.06万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0件、受驰名商标制度保护商标5件、著名商标138件、知名商标170件,总量分别达到61件、79件、788件、1464件,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二是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有了新提升。小微企业名录得到完善,集中公示扶持政策等信息90余条,助力了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呼和浩特市成为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获得中央扶持资金9亿元。当年办理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登记金额2016亿元,通过商标质押登记贷款2400万元,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支持就业创业有了新成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宣传进校园活动,积极搭建个私企业服务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教育培训、用工就业等服务。全区个私领域从业人员达525.26万人,当年新增77.28万人,撑起了就业“半边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个私党建和非公团建有了新突破。组建了自治区个私党建办和非公团工委,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全区个私党组织发展到3520个、党员3.12万名,非公团组织1.2万个、覆盖团员青年10.2万人。开展“三亮”、知识竞赛等多项活动,党团组织影响力持续扩大;五是服务发展领域有了新拓展。积极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与自治区政府签订了《开展大数据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推了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认真落实打赢扶贫攻坚战的要求,定点帮扶工作深入推进。

基础能力建设更加愈加稳固。针对行政管理新体制以及改革和监管新任务,着力提升基础能力建设水平。

一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党的领导得到强化,党的建设更加完善,获得了多项荣誉。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治区工商局主动开展内部巡察,认真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带动了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切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自治区工商局安排经费近300万元,培训干部1580人次,并组织系统内干部参加其他培训6112人次。积极推行综合执法,自治区工商局专门成立综合稽查执法局,在全系统组建了千人联动监管执法队伍,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储备了人才;三是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完善和细化了裁量基准。持续推进执法监督,加强案件听证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稽查考评,积极协调地方化解矛盾和问题。针对体制调整后基层普遍压减经费的实际,自治区工商局当年筹资1000多万元予以补贴。全年投入近2600万元,顺利完成各类信息化支撑系统建设。

2016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稳扎稳打、一步一脚印,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国家工商总局的精心指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密不可分。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认识到商事制度改革是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的共同任务,重视程度、履责意识和主动性、参与度逐步提升。特别是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克服体制机制不顺、改革任务艰巨、人力和经费不足等多重困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版文/图均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