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


代表审议自治区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19日) 04版

本报1月18日讯 (记者 苏永生)1月17日、18日,出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从依法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审判管理、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新的一年要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等重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从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总结了2016年的工作,提出了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毫不放松地惩治腐败、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从严治检等重点工作,总结成绩、部署工作实事求是,注重用事实说话,突出体现了司法工作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

代表们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法院、检察院的基层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法院、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办案水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