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12〕39号《研究修复和复建僧格林沁王府问题》精神,加快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建设,搞好王府复原陈列和专题展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文物、展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法规、严格程序、优化结构、充实品类、提升价值、传承文化。
二.征集范围
(一)僧格林沁相关的文物、史料。
(二)科尔沁左翼后旗王府的文物、史料。
(三)清代嫩科尔沁的文物、史料。
(四)清代科尔沁左翼后旗宾图旗的文物、史料。
(五)嫩科尔沁民俗文化方面的文物、史料。
三.征集类别
实物、原版照片、底片、典籍、史料、音像制品等。
四.征集内容
见附表一
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文物征集计划表
五.征集方式
(一)捐赠
欢迎个人、团体捐赠。收藏者自愿,将文物、展品捐赠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王府建管处(王府博物馆)将给捐赠者颁发证书,并给予游览待遇。
(二)征购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王府建管处对拟征购的文物展品进行鉴定,对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展品,进行评估确价、议价征购。
(三)借展
个人或团体的文物、展品,在不改变文物、展品收藏保管权或所有权的基础上,王府博物馆与收藏者协商,可进行有限期的借展。
六.征集程序
(一)登陆王府邮箱: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登陆王府建管处wfwwzsw@sengwangfu.com密码:swf#8899邮箱。
(二)阅读公告:了解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征集文物\展品的品类、方法、要求等。
(三)填报申请:按照公告要求的格式填写《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文物征集信息申报表》。
(四)传发照片:将文物或展品的高清相片传到网站以供王府博物馆进行核对选择。
(五)甄别初选:王府博物馆对符合条件的文物、展品,填写《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文物征集初选登记表》登记造册。
(六)藏品检验:对小的文物、展品,王府博物馆择时指定地点,由专家团队集体查验;对大的文物、展品或路途远的收藏者,采取个别上门的方式查验核实情况信息的真实性。
(七)鉴定确价:王府建管处组织专家团队对入围的文物、展品进行鉴定、评估、确价。
(八)议价征购:王府建管处遵照通辽市僧格林沁王府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敲定的意见,对入围的文物、展品进行议价征购。
七.征集要求
(一)藏品征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藏品征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规、合法”的原则。
(三)藏品持有者要保证藏品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藏品具有合法性。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不在征集范围。
(四)文物展品应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
(五)文物展品应具有显著的科尔沁地域历史文化特色以及较强的代表性。
(六)文物展品保存状况应适合于展出。
(七)应征的资料和文物藏品必须是原件。
(八)图片、照片及影音资料应说明出处。
八.文物征集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5月
九.联系方式
包先生:13514751266
乌先生:13948351010
地址:通辽市新城区柳荫路中段国土资源局大楼
邮编:028000
通辽市僧格林沁王府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
(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
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文物征集信息申报表
附件二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填报表人联系电话:
序号 器物名称 名称年代质地件数 被征集意见原件所有人 征集方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