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

多措并举推动绿色发展
2016用蓝天白云回应百姓的期盼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23日) 04版
2016年包头市安排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33项,计划总投资约50.5亿元,因地制宜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为完成“十三五”时期的水污染治理目标创造条件。图为包头市最大的污水处理厂——南郊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刘清成 摄
辛勤工作中的肖春。 郑皓嵘 摄
兢兢业业工作的倪继宾。 郑皓嵘 摄

回顾2016,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包头市环保系统坚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强化总量减排和大气、水、固废等重点领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这一年中,包头市通过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加大管理减排力度,加快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等措施,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通过坚持“依法治污”,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完善制度,稳抓落实,促进生态环保政策制度逐步完善;通过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通过深化改革创新,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实施“加减乘除”工作法,提高环境管理服务质量。

重点工程有效推进

2016年,包头市共实施大气、水、固废、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112项,目前已完工88项,在建24项,开复工率100%,竣工率78.6%,完成投资21.92亿元。

在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燃煤电厂11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在全区率先开展了包铝、希铝、包钢重点企业氟化物、苯并芘等特异性污染物综合治理;通过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洁净型煤、生物质燃料替代等措施进行燃煤散烧治理,建成清洁型煤配送点16个,配送销售型煤1620余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专项环保整治活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8505辆。

在加快水污染综合治理过程中,先后制定了《包头市水体达标方案》《包头市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治理方案》等,重点组织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稀土、电力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等治理工程。

在强化固体废物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过程中,起草完成了《包头市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问题巡查,完成取缔自然保护区内问题工矿企业132家、关停40家;推动生态示范区创建,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3个、生态村10个,命名市级生态村39个;为土右旗沟门镇争取到自治区2016年农村节能减排资金500万元,以推动地区集中连片环境治理,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完成包头市2016年9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405万元。

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2016年,国家、自治区下达对包头市的环保约束性指标共8项,分别是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5%、净减排量7000吨,氮氧化物下降6.1%、净减排量8000吨,化学需氧量下降2.12%、净减排量2000吨,氨氮下降5.41%、净减排量459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9%、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水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50%、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25%。根据2016年包头市大气、水、总量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及112项重点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情况分析,包头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77%、净减排量7400吨,氮氧化物下降6.83%、净减排量8800吨,化学需氧量下降2.47%、净减排量2300吨,氨氮下降5.55%、净减排量500吨,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最严监管机制持续进行

“没有最严格的监管就没有更多的蓝天白云”,包头环保人秉承着依法治污的理念,依托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016年,包头市环保局修订完善了《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包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下发了《包头市百日辐射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行为,确保全年无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建立了环保权责清单,在包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开。

2016年全年,包头市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列入自治区督办的445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整治完成433个,完成率97.3%,累计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79起,处罚金额4425.19万元,移送公安19起,行政(刑事)拘留14人,有力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包头市已成为自治区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最大的地区。

完善制度 严格环保责任落实

2016年,包头市制定了《包头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包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包头市环境保护督查实施方案(试行)》等一批改革制度和措施,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也为强化环境管理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包头市与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合作,整合国内外一流技术支撑团队,对包头市环境现状进行系统分析,编制完成了《包头市环境保护整体解决方案》,力争在“十三五”系统解决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严守环境底线优化经济发展

包头市通过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实施全市“十三五”环保规划和《包头市环境保护整体解决方案》,按地域、领域划分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落地,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定期监测评估机制,系统解决包头市环境问题;通过充分发挥环评控制调节作用,开展战略环评,从决策源头上提出减少资源消耗、控制环境污染、优化空间布局和促进结构调整等环境保护意见,推动规划环评成果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的落实;通过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的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

2016年,包头市组织举办了包头市首届环保技术产业对接会,全市250家技术需求企业与来自全国的20家院所、140多家技术供给方企业开展了环保技术系列对接交流活动,促成30余个环保投资项目落地包头市,梳理建立供需对接企业信息库、技术库和专家库,有效推动了包头市环保产业和市场不断壮大;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在全区率先实现了行政审批网上在线办理,有效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成本,提升了服务效率,全市831个重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750个,完成率90.3%,做到了应批尽批。

改革创新提升环境管理服务质量

2016年,立足环境领域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包头市环保局局长刘文军提出实施“加减乘除”工作法,深化改革,扬长避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监管执法做“加法”。筹备组建环保警察,深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推动监管执法由“宽、软、松”向“严、硬、实”转变。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优势,推动环境执法向包片、包企,到点、到线、到面延伸。不断加大减排工作力度,为新增项目腾出总量指标空间。加大环境监测、监察、监控基础设施和执法用车、设施设备等基准装备投入力度,组建环保“设施设备库”。进一步对辐射安全检查等一票否决工作事项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行政效能做“减法”。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特别是对全市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和涉及民生等重大项目的环保审批实行一事一策、量身制定全程跟踪服务方案直至完成审批。推行局县级领导干部包联工作制度,确保重大项目有人盯、有人跑、有人办。

培育环保产业做“乘法”。积极争取自治区环保产业园项目落户包头,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筹建包头市生态节能环保产业公司,扶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模式。坚持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并重,加大污染物减排,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全市新兴产业和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环保改革做“除法”。建立督政与督企并重的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对全市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开展督察。探索利用市场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在重点地区、行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企业的排放许可制。

过去的2016年,包头市交出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9天的优秀答卷,同比增长20天,占比73.5%,相较2014年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后,增长82天。同时,包头市被自治区授予“十二五”总量减排氨氮指标突出贡献集体称号;包头市环境信息数据中心被自治区环保厅评为“十二五”全区环境信息化及环境监控工作优秀集体;包头市环境监测站代表队在自治区第二届环境监测人员专业技术大比武中获得了团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

展望2017,包头市环保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包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问题、目标导向作为工作的一个基本落脚点,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坚持守住空间、总量、准入三条底线,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实施“加、减、乘、除”工作法,筑牢“生态创建、智慧环保、公众参与、环境教育、环保考核”5项支撑,为全面建成更高质量小康社会创造更高质量标准的环境,让包头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郭启峰)

千金易得,洁净的空气千金难买。在包头环保第一线上,活跃着一批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认真负责的环保人。他们有的人常年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与违法污染企业做斗争,有的人驻扎在环境监测第一线,时刻不敢懈怠,保障着全市的环境安全,为改善包头环境质量尽职尽责,为了我们的“包头蓝”默默奉献。

爱岗敬业 驻扎在监测岗位第一线的最美环保人

肖春,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实验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在环境监测岗位上,用青春和热血谱写着敬业的篇章。肖春同志作为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长期奋斗在监测岗位第一线。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勇挑重担,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2016年肖春同志获得了包头市“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

认真负责 甘于奉献

环境监测是一项很复杂且需要细心的技术活,它涉及到水、气、土等多方面环境要素,精确的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工作各项决策的基础和重要因素。凭借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肖春同志在环境监测岗位第一线上一干就是27年。2015年作为《包头市建成区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组成分析及时空分布研究》科研课题的组长,带领课题小组利用美国Entech公司7100型大气预浓缩系统,3100型summa罐清洗系统,4600A型动态气体稀释仪,7032型summa罐自动进样仪对样品采集和浓缩,通过Trace GC一DSQⅡ型气质联机对样品进行谱图扫描,谱图数据库比对分析,进而确定包头市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组成及分布特征。这项课题研究结果对于包头市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预防措施、治理方法及改善人体健康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新项目、新方法的探索和实践,拓宽了实验室分析领域,使包头市环境监测站的分析能力又上一个新的台阶。

勇挑重担 忘我工作

2015年天津港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作为一名女同志,勇挑重担,代表包头市环境监测站第一时间加入到内蒙古援助天津应急监测小队,以临危不惧、夜以继日的工作精神,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过硬的实验室分析技术,经过17天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应急处置阶段的监测任务。因在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故中应急监测表现突出,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通报表扬,充分展现了包头环保人的风采!

默默坚守在环境监察第一线的业务骨干

倪继宾,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信息综合室主任,从事环境保护工作26年,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及过硬的业务技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书写着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勇于创新,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篇章。倪继宾同志因其优异的表现,2010年荣获国家环保部“排污收费奉献者光荣榜”称号;2011——2013年连续3年,荣获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全国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荣获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认真负责 精益求精

倪继宾同志从2004年负责市本级排污费征缴工作以来,能够严格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排污费征缴的申报、审核、核定、收缴、档案整理等工作环节,协助和指导旗县区环保局不断规范排污费征缴各项工作。他和所带领的信息综合室,作为市本级排污费征缴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内设队室分工协作,严格落实市局“按期征缴,平稳入库”的工作要求。自2004年至今,市本级年度排污费征缴,已由当初3200万元稳步提升至2.06亿元,累计完成排污费征缴14.95亿元,为包头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筹措,重要环境治理工程的资金保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

倪继宾同志在工作中能够结合现场检查,坚持“换位思考、疏堵结合”的工作理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治污设施运行、污染治理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指导帮助企业研究最佳治理方案,督促其整改落实。在稀土企业“焙烧工段”的废水、废气污染治理中,一直没有可参考、可行的治理方案,属于包头市特色重污染项目。通过他和团队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积极探索,摸索出一套可行的治理方案,已申请国家专利,并得到全面推广,实现了该工段的达标排放。(郭启峰)